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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590593/2021-712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11-22 14:11 | |
发布单位: | 区建设局(区人防办、区民防局) |
上虞区 2020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情况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 ||
2021年,绍兴市审计局对我单位进行了2020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情况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绍市审报[2021]2号)。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上虞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措施,筹措各类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等各项安居工程。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公租房分配和管理方面 1.关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管理机制未统一”的问题 区住建局和区财政局于 2021年5月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管理的通知》(虞建[2021]24号),文件中明确了原廉租房资金管理及房源分配和运营管理的相关事宜。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2.关于“舜兴花园公租房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区住建局和区财政局于2021年5月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管理的通知》(虞建[2021]24号),文件中明确了舜兴花园公租房资金管理及房源分配和运营管理的相关事宜。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3.关于“不符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保证或货币租赁补贴待遇”的问题 区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存疑的16户申请家庭的收入情况和13名已死亡申请人进行了再次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2名人员取消保障资格。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4.关于“公租房减租政策未执行”的问题 区建设局于2021年5月对符合疫情减租条件的保障对象做出3个月租金减免。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方面 1.关于“2户城镇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违规享受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的问题 小越街道于2021年4月收回陆**户2019年度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资金12000元;房管中心已于2021年4月收回金**户2020 年度廉租住房货币补贴。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关于“施工图预算编制不及时”的问题 EPC总承包单位已提交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幕墙施工图预算,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已审核完毕。今后将严格加强预算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 1.关于“2020年度改造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区建设局要求曹娥街道加快金舜花园、卧龙花园、江滨新村施工进度,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并做好安全文明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截止5月底已全部完工。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 我区出台相关办法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及时编制工程施工预算,加强合同和人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进度。 (二)加强公租房后续管理,加强保障对象资格审核 我区将完善统一公租房和廉租房管理体制,实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管理;对违规出租公租房依法依规及早收回,有效保障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建立健全保障对象资格审查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资格审查。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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